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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8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2-09-28 阅读:225
周昌瑞、李泽军、贺福祥、张金武同志:你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27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龙场镇中心学校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