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清理“僵尸企业” “净化”营商环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7-10-26 阅读:176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县国税局与地税局、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清理“僵尸企业”,全力“净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僵尸企业”是指长期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贷款“输血”维持生存的企业。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还破坏了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将连续两年未申报纳税、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纳入重点清理范围。开展“地毯式”上门核查,确保核查全覆盖、无遗漏。对经查取得联系,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或有继续生产经营意愿的企业,督促其及时补报信息;对异址经营的企业,核实其实际经营场所,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尽快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经多方核实开业时间、经营状态、纳税申报等信息,确已失去联系的企业,将其定为“僵尸企业”,列入清理名单。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僵尸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请相关部门限制企业资质资格认定、工程招投标、银行授信等,及时停贷、停补、停担保,倒逼企业主动申报纳税或办理市场退出手续,防止企业掉入“无底洞”,从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同时,将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使实地监管与信息公示相结合,通过信息公示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