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海分局 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投诉案
作者:文博 龚月伦 时间:2017-10-27 阅读:163
本报讯(通讯员 文博 龚月伦) 近日,消费者卓女士投诉称,她所购商品标签与实际收费价格不相符,经威宁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海分局调解,消费者卓女士终获赔付。
10月25日,卓女士到威宁晨星超市购买某品牌洗面奶1瓶,发现超市标签价格为39.80元,收银台实收价格为62.00元,因标签与实际收费价格不相符,遂向草海分局投诉。经草海分局调查了解,该超市在商品价格降价销售时未将数据录入收银系统,责任应在超市。因消费者在今年4月份也以同样的价格购买该品牌商品1瓶,超市未能提供降价销售时间的有效证据,也应纳入此次赔付范围。经调解,超市向该消费者赔付以上2瓶洗面奶差价共45.00元。
经过调解,草海分局工作人员对超市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超市加强员工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文明经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