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7-11-01

中国人民银行威宁县支行公告

作者: 时间:2017-11-01 阅读:173


   兹有我单位正式职工张时健(身份证号:522427196903180018),该职工于1995年向单位购买因房改政策出售的位于威宁县六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29号人民银行职工宿舍的公有住房一套,并于当年办理了相关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该职工当年购买的住房所有权已登记在其名下,属其个人财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归属问题。因不慎将房产证遗失,现予以登报公告,我单位职工张时健原房产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威宁县支行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