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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6

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获增值税退税64.74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7-11-06 阅读:198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近日,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获国税增值税退税64.74万元,为进一步转型升级实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积蓄了“真金白金”。
  近年来,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原则,全力开创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局面。先后完成低氮燃烧、脱硝设施自动控制等技改项目,投建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废气低温余热发电等“变废为宝”类项目,每年综合利用废气发电3600万度,节约标煤11732吨。
  为此,县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对该企业实施PC325水泥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对其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允许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为使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县国税局抽选业务骨干定期上门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辅导该企业如何用足、用活节能减排政策,帮助其财务负责人及时准确掌握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栏目填写方法和办税程序,并建立了跟踪问效、实时反馈、减免税评估等机制,有效防控税收风险。
  目前,县国税局已积极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威宁支行,为该企业办理了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并对退税事项实施了事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