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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8

威宁获2000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

作者:刘军林 时间:2017-11-08 阅读:195


   本报讯(通讯员 刘军林)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中,下达给威宁农业生产发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补助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兑现给耕地休耕的经营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的收益及管护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每年每亩补助500元。
  据了解,此次下达资金属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办理。
  威宁将明确实施内容、试点区域、技术路径、补贴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