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措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7-11-10 阅读:228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近年来,威宁将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四项举措大力推进军地互办实事,谱写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新篇章,推动双拥创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经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及时兑现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采取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发放优抚对象资金,为全县5479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金2569.59万元。建立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县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3612元,2017年共为293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生活补助398.83万元;发放296名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521.48万元、59名三属抚恤金104.39万元、224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20.96 万元、1529名两参人员生活补助918.38万元、3041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483万元、6名烈士子女生活补助2.45万元、31名企业复员军人医疗生活困难补助20.88万元。
大力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培训活动。今年全县接收退役士兵282人,其中244人自主就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186人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过培训后,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采取组织招聘会、110巡警及特警大队协勤岗位定向招聘、林业部门护林员定向招聘、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复退军人就业难问题。2016年来,全县共推荐复员退伍军人就业800人,已就业400人,提供就业培训350人,安排公益性岗位13人,小额担保贷款14人,贷款资金128万元。同时对复退军人创办的微型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扶持范围,已有20户复退军人创办的企业被批准为微型企业,并给予其“3个15万元”政策扶持。
有效解决复退军人生活、住房、教育、医疗困难。2017年来,全县将2986名困难复退军人纳入城乡低保,发放低保资金580.5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医疗参合金25.8万元。在落实“六个优先”、免收“门槛费”等政策的基础上,对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住院费剩余部分100%补助,2017年共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11.4万元,为家庭困难的复员退伍军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5万元。
积极主动为军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在银行、医院、车站、政务大厅等部门服务窗口设立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优先标志50余个,在全县收费停车场、停车带设置“军车、现役军人免费停放”标示牌80余个,并积极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