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建设核心区域内坚决制止违法乱建行为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2-01-09 阅读:372
为满足未来威宁城市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和《威宁县大桥组团、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范围,现划定发展建设核心区域,草海管理局、草海镇政府及国土局、规划局将对区域内实施严厉执法监管,坚决制止违法乱建行为。核心区域公告如下,涉及草海镇19个行政村:
燕山村的全部村民组;星光村的全部村民组;龙凤村的全部村民组; 西海村的全部村民组;海边村的全部村民组;银龙村的全部村民组;响塘村的全部村民组;前进村的全部村民组;富民村的全部村民组;燎原村的东山二组;同心村的永丰组、迎新一组、迎新二组;黄仓村的同心组、协助组、义工组、全面组、山下组;普山村的普只组、龙眼组、小山组;中塘村的圈合组、中塘二组;大洼塘村的大山组、新和组、东山组;下坝村的青松组、朝阳组;鸭子塘村的南厂组、鸭子塘组、大坟院组、建山组、新民组;塔山村的玉龙组、木瓜组;民族村的海子屯组、大桥组、双河一组、双河二组.
自公告之日起,城乡居民自建房到草海镇村镇办申请,经草海镇村镇办初审后报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在规划区内未办理规划、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草海管理局、草海镇政府及县国土局、规划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拆除并进行处罚。
此公告自二0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