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获500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作者:刘军林 时间:2017-11-15 阅读:149
本报讯(通讯员 刘军林) 日前,威宁获500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设施建设,将有效防治养殖污染,防控动物疫病,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快威宁畜牧业转型升级。
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按照有关规定,属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资金,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可统筹整合使用。
目前,威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根据“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威宁农牧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绩效评价报告逐级汇总上报省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