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镇成功调解一起 房屋财产侵权纠纷
作者:李靖章 陆值云 时间:2017-11-16 阅读:183
本报讯(通讯员 李靖章 陆值云) 近日,龙场镇成功调解一起房屋财产侵权纠纷。
原来,今年10月10日管毓军的装载车在龙丰村瓦厂组至田元村大田组的通村公路费碑柱家后面施工,因装载车翻滚到费碑柱家房子上,致使费碑柱家(面积约80平方土墙瓦房)的房屋及里面财物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分歧。
应受害方家属邓广贤、邓广维的申请,龙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本着“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镇,疑难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于10月31日到事故发生地田元村费背住家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矛盾纠纷问题,在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情况下,分别分开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明房屋财产损害的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利弊,但施工方口头答应但没有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要求给其两天时间与其承包公司交涉赔偿事宜,但两天过去施工方未作出回应,于是调解工作组成员多次联系施工方,要求施工方及时作出处理,并于11月9日再次组织双方在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由被申请人管毓军赔偿申请人费碑柱、邓广贤、邓广维的房子及财物损失费68000元并帮助费碑柱、邓广贤、邓广维将地基挖平,双方承诺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