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到交通运输局检查我县农村公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刘荣 时间:2012-10-12 阅读:318
本报讯(刘荣 报道) 10月9日,自治县人大副主任罗兴义率团到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条例》颁布1年来,交通运输局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组织全局所有职工学习贯彻《条例》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资料,配备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向全县特别是农村公路沿线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全县各族人民的爱路护路意识,使《条例》深入人心。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全面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克服养护资金短缺的现状,采取长期养护和临时养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农村公路的畅通;对现有的油路采取长期养护(主要是路面保洁)的方式进行;对部分乡村公路的养护采取签订合同的承包方式承包给居住在公路附近的居民养护(主要承担公路的保洁、边沟的清理和路面坑槽的填补等工作);对于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大量的坍方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路的畅通。农村公路新建项目均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检查组一行对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条例》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