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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声明

作者: 时间:2017-12-14 阅读:128


   ■兹有贵州太给乡土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字样:“贵州太给乡土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章一枚(字样: “贵州太给乡土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威宁县太给食品销售店遗失公章一枚(字样:“威宁县太给食品销售店”)、财务章一枚(字样:“威宁县太给食品销售店财务专用章”);威宁县太给食材网店遗失公章一枚(字样:“威宁县太给食材网店”)、财务章一枚(字样:“威宁县太给食材网店财务专用章”)。特声明作废。
  ■兹有威宁自治县黑土河中学不慎遗失“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两本(40份),票据起止号:002547241号至002547280号。特声明作废。
  ■兹有文付义(身份证号:522427195210186623)不慎遗失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住院收费票据,票据号:161400049815,住院号:880400,金额:捌仟捌佰陆拾玖元叁角贰分(¥8869.32)。特声明作废。
  ■兹有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职工黄霜、黎磊不慎将“个人医疗账户清退返还单据”(信息附后)遗失。特声明作废。
  黄霜(身份证号:52210119860808484X,财务接流水号:100000007217507,账户一次性返还金额:伍仟捌佰陆拾伍元贰角捌分 ¥5865.28)
  黎磊(身份证号:522225198706233614,财务接流水号:100000007217490,账户一次性返还金额:壹仟叁佰贰拾捌元叁角捌分 ¥1328.38)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