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2-10-16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2-10-16 阅读:231
杨蓉、蒙习梦同志:
你们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们本人自负。
岔河乡中心校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