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
作者:袁红 时间:2017-12-18 阅读:172
本报讯(通讯员 袁红) 日前,笔者从威宁民政局了解到,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及时搬入新居。
加强组织,及时安排部署。成立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7年全县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对各乡镇(街道)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对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对象优先纳入救急难、临时救助、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等救助保障,结合重建方式,对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予以补差。
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通过签订工作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和指导,明确帮扶到户到人。对工程进度缓慢、滞后或有工程质量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对农户自身导致进度问题的停发重建补助资金。同时,结合现有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政策,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推广实施“特惠贷”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农户的负担能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减灾安居工程的内生动力。
发挥群众力量,保障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广泛发动群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准确把握政策和标准,及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多方争取重建资金,鼓励有一定能力的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对无自救能力的群众,结合民政救助政策给予补助资金。同时,鼓励受灾群众采取自救互救、亲邻相帮、互助互济等方式,加快建设进度,全力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让群众在春节前搬入新居。
精准认定对象,确保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按时推进。通过精准核实认定,全县2017年因灾倒损需恢复重建民房共125户,按每户不低于60平方米的规模进行重建,每户投入灾后重建补助资金2.8万元,共计350万元。因灾严重损坏房屋非重建户和因灾一般损坏房屋需维修户,根据农房受损情况,从民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中拨付每户2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补助资金,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核查并统筹安排组织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