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 “四规范”抓实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作者:彭义和 时间:2017-12-19 阅读:165
本报讯(通讯员 彭义和) 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威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组建开展工作以来,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组织招投标工作,“四规范”抓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对本地区本系统2017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场而未进场情况进行排查。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有效推进本地区本系统交易活动管理的规范化。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威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集中交易原则,严格对照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法治威宁”创建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为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一流的服务设施。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机制。威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将所有入场交易项目从招标信息、交易进程、成交结果和合同等交易信息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县人民政府网站、省政府采购网和省招标投标网及时同步公开,所开展的项目数据及时上报。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威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本地区本系统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服务与管理平台,始终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有关精神,严格按核定的职责权限开展服务与管理工作,适时调整规范交易行为和服务标准,全力配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