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作者:李欢 时间:2018-01-03 阅读:267
本报讯(记者 李欢) 2017年12月29日,威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吴丹玫、周乾、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禄云及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跃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威宁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威宁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暂行办法(草案)》《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异地新建威宁民族中学等借款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威人常发(2017)5号)和<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威宁自治县草海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威人常发〔2017)16号)的议案》《关于召开威宁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提请报告》《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建议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审议意见。
会上,禄云作了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吴丹玫作了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杜远仙、潘卫东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宣读并颁发了任命证书。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