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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4

威宁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相关知识问答

作者: 时间:2018-01-04 阅读:144


   一、环境保护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12月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环境保护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
  二、环境保护税法的性质及开征环境保护税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步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三、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包括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四、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是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
  五、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环保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六、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四)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