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5.38万元
作者:文博 时间:2018-01-05 阅读:151
本报讯(通讯员 文博)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以全面贯彻新《消法》为契机,不断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推动威宁消费维权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78件,举报10件,接受咨询21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5.38万元。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以抽检为手段,强化风险防范;以“3.15”消费维权活动为平台,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同时,提高“12315”投诉热线畅通率,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提高消费投诉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群众的满意率。在消费投诉案件中,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主要涉及商(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其中质量投诉案件34 件,占总量的43.59%;售后服务问题投诉38件,占总量的48.71%;其他问题投诉6件,占总量的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