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2-10-18 阅读:272
李晓林、张宇、赵勇、杨乐同志:
你(们)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县小海第二中学
2012年10月18日
李晓林、张宇、赵勇、杨乐同志:
你(们)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县小海第二中学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