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多举措抓好岁末年初作风建设和社会稳定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18-01-10 阅读:251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时值岁末年初,威宁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分析本县情况,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做好纪律作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加强值班守护工作。司法局各科(股)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守护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元旦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筹备做好应急准备,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服从调度,坚决防止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发生,确保假期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检查督导。在假期中,局党组班子成员把全县39个基层司法所化成三个面,每面13个基层司法所,并对其不定点不定面不通知进行司法行政工作检查督导。重点查看司法所值班守护人员在岗在位、廉洁意识、应急措施等各方面工作。
加强社区矫正管理管控工作。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定期报告、走访和外出审批监管,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衔接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加强基层维稳工作。重点抓好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因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要求各司法所与乡镇党委、政府、综治办等积极配合,辖区内各村(社)、组干部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突发事件、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等第一时间报告,及时稳控、化解,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排查化解中不留死角、死面、死点,力求“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良好和谐局面,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加强正风肃纪,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工作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服务,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维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群体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