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善作为 履职奋进促发展
作者:李才维 时间:2018-01-15 阅读:265
围绕中心善作为 履职奋进促发展
——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依法履职纪实
通讯员 李才维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汽车修理厂污染生态环境进行专题调研

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牛棚苹果基地建设

刘青松到麻乍镇调研精准脱贫工作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刘青松调研拖洛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汽车修理厂污染生态环境进行专题调研

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牛棚苹果基地建设

刘青松到麻乍镇调研精准脱贫工作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刘青松调研拖洛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2017年是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使人大常委会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同步。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全县工作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依法履职,为推动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进法治威宁建设作出了新贡献、创造了新业绩。
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以“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三件大事”,扎实开展了脱贫攻坚、深化改革、草海综合治理、杨湾桥水库恢复增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棚户区改造、能源建设、环保督查、“法治威宁”创建、高速公路建设、关爱留守儿童、信访维稳、农业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民族立法迈出新步伐
依据《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规范立法程序,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积极稳妥推进民族立法工作。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征求立法建议,审议通过了五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报省人大民宗委同意实施。报县委批准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了立法办法草案起草工作,历经9次征求意见、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和多次修改完善,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积极探索立法新机制,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将我县确定为全省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盐仓镇、六桥街道列为市、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充实立法工作力量,选派1名干部到省人大机关跟班学习立法工作实务,为提高我县立法工作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13部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两项监督取得新实效
紧紧抓住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修改完善了《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审议通过了《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办法》,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突出民生重点,选好监督议题,组成33个调研组,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扎实开展议题调研,认真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4个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审议意见,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51条,交付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
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跟踪督促抓好精准脱贫。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系统数据、档案资料、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大对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对、比对工作力度,确保数据精准”、“加大对结对帮扶干部的考核力度,确保真帮实促”、“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等8条意见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施精准脱贫,努力实现真脱贫、脱真贫。跟踪督促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关注最困难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乡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提出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认真分析研究在建通乡、通村路等道路建设进度缓慢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11条意见建议,为水利建设大会战和交通建设大会战建言献策,助力打好基础设施建设硬仗。跟踪督促抓好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经常深入乡镇、基层调研指导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村寨扶贫工作等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各项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等5条意见建议,助力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和易地扶贫搬迁硬仗。跟踪督促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对民营医院运转情况、全民健身工作情况、“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和县人民检察院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科学规划民营医院布局,不断提升其服务效能”、“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民健身工作有效开展”、“注重承诺事项的可行性和可实现性”等16条意见建议,助力打好“三保障”硬仗。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到人大工作中,积极落实河长责任制,推进了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参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督促整改、草海综合治理和杨湾桥水库恢复增效等工作,促进了相关环保问题的整改落实。
聚焦财政预决算监督。依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调整、审计情况等方面的4个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制度,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聚焦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及司法确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司法确认工作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充实案管干警力量,确保案件质量”等7条意见建议,促进了司法公平公正。
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了立法规划调研、食品安全、“五城同创”、“一气三管”专项整治等7项工作调研任务和易地扶贫搬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等2项视察任务。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审议通过了《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促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认真宣传贯彻《贵州省大扶贫条例》,促进全县大扶贫工作上升到法治层面加以规范和推动。组织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预算法》《威宁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建议。积极实施“法治监督检查工程”,扎实推进“法治威宁”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工作,为下步修改地方性法规作好前期准备。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重大事项决定得到新加强
紧扣全县发展大局,及时修改完善了《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依法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七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等方面的10个重大事项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推进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依法任免得到新规范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了党组织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依法任免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法检两院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8名,组织新任命4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切实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依法接受1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去职务,依法许可对3名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
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
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为人民用好权、履好职、服好务。
——注重代表服务平台建设。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设立了县人大代表联络中心,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代表联络工作队伍,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常委会委员、机关干部60人分别到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和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学习培训,组织39个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人赴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在县委党校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并邀请省委党校教授、省人大有关专家授课,对216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履职培训。各乡镇人大组织培训代表1980多人(次)。全县共培训各级人大代表2300多人(次)。订阅《人大论坛》等学习资料2356份,为各级人大代表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创造了条件。
——注重拓宽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组织和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列席常委会会议,广泛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建议。组织驻威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乡人大代表,针对最困难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提出意见建议13条。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企业入驻运营情况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6条。
——注重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及时交办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1件建议,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常委会领导牵头亲自督办,各工作委员会具体促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代表建议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明显提高。
信访工作得到新强化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法律政策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处理群众来信 46件,接待群众来访389人(次),认真登记、分类,及时转办、交办、督办。同时,每位常委会领导按时参加公开接访,并深入基层下访,宣传政策,解惑释疑,协调处理。参与了杨湾桥历史遗留问题、高速公路建设和城市建设拆迁等重大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理,为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作出了不懈努力。
自身建设得到新提升
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委室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有了新优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新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班子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摸着良心、出以公心、不忘初心”,“角色办事、本色做人”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思想作风建设,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维护了县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着力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坚持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外出培训、考察调研等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了依法履职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形成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主导作用”在自治县的实践与探索》《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回顾与展望》等2篇课题成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形成调研报告10余个,切实提高了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参政议政的能力。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常委会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制度和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10项制度,确保了相关工作依规有序开展。
——着力加强人大宣传文化建设。编印《威宁人大信息》50期。向《人民代表报》《人大论坛》等报刊投稿108篇,“威宁自治县人大以工作监督促进工作落实”“威宁自治县五年立法规划出炉”等66篇文章被刊载。在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全省教科文卫工作经验交流会、全省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就我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聚焦脱贫攻坚、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通过接待浙江省、江苏省宿迁市等11个省(市、县、区)人大考察调研组,宣传交流了我县人大工作。建立人大工作微信群和代表联络短信平台,拓宽了交流、宣传阵地。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彰的“2017年度《人大论坛》宣传发行工作先进单位特等奖”。
——着力上下联动发挥人大整体作用。主动向省、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工作指导。切实贯彻执行《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审议通过了2017年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联系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了人大工作基础。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使其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更加全面地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方法,了解全县人大工作重点,促进县乡人大工作的相互衔接。上下联动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巩固和发展了人大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