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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威宁再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作者:张印 时间:2018-01-15 阅读:194


   本报讯(通讯员 张印) 1月11日,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贵阳召开,威宁顺利通过复核验收,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会上,威宁还有多个部门获此殊荣。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9个单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石门乡、东风镇、秀水镇、黑石头镇、观风海镇果化村等5个乡镇(村)荣获省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县委党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称号。
  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每三年举办一届,旨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将精神文明创建推向深入,为经济和社会协调并进、城市和农村共同繁荣、城市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质量同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共同提高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