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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威宁2017年度烤烟实现国税收入1.96亿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8-01-17 阅读:212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2017年度威宁烤烟税收再创佳绩,实现国税收入1.96亿元,其中增值税8132.99万元、消费税10564.57万元、“两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934.88万元,既带动了国税收入的增长,又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
  近年来,威宁充分利用有利的光照、土壤、气候等资源,大力发展烤烟产业。县国税、地税、金融、财政、农牧等部门密切协作,精心“呵护”烤烟税源壮大,不断加固烤烟税收这棵地方财政“大梁”,促使其成为地方财政税收新增长点。
  据了解,县国税局对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烟叶实行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点燃”了广大烟农的生产积极性。同时,采取上门“一对一”培训、纳税人学堂集中培训、税企QQ群和微信群远程培训等方式,辅导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用足用好税收政策,规避税收风险,帮助其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优惠政策“缩水”。此外,强化对烟草加工企业的日常巡查和信息采集,掌握纳税人卷烟产品的批发、核算和销售情况,提升税收征管质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防止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