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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县国税局发放增值税 退税“红包”176.69万元

作者:岳刚 张泉辉 时间:2018-02-14 阅读:160


   本报讯(记者 岳刚 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了解到,为促进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型企业发展,该局向贵州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发放增值税退税“红包”176.69万元,助其进一步转型升级。
  据悉,贵州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位于金钟镇冒水村,占地面积2000余亩,总投资3.5亿元,属全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项目之一。近年来,该企业始终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原则,全力开创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局面。先后引入低氮燃烧、垃圾焚烧发电、废气低温余热发电等项目,每年综合利用废气发电3600万度,节约标煤11732吨,创造税收超千万元,解决就业近2000人。
  为此,县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对该企业实施PC325水泥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对其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允许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为充分释放退税红利,县国税局为该企业提供专人包保服务。税务人员依托微信、QQ等自媒体,与该企业财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为其解答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减税政策应用、账务处理、报表填写等涉税事项疑难问题。建立跟踪问效、信息反馈、事后评估等机制,帮助该企业有效防控涉税风险。
  “这100多万元‘红包’使我们公司的‘钱包’更充实了。我们将利用这笔‘真金白银’,继续向环保型企业转变,进而彻底走上绿色发展之路。”该企业副总经理李女士喜悦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