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上接一版)
作者: 时间:2018-02-26 阅读:395
(上接一版)
2.坚持权责一致。严格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通组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砂石料场、用水用电、炸材供应、纠纷调解等施工保障,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完善项目施工监理制度。
3.坚持有路必养。运用“大数据”管理手段,加大已建项目管护力度。对项目库建立、计划下达、招投标、施工合同、实施进展、资金使用、质量监督、验收管理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严格将每公里40万元的补助资金全额用于通组公路建设直接工程费支出,市、县两级政府必须按照每公里1500元左右标准落实通组公路养护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4.坚持城乡一体。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不断提升乡村客运班车通车率。做好农村客货运输,分期分批投放农村客运和农村公交客运站等建设,探索“定点通”“常年通”“安全通”的农村客运运营新模式。以行政村和30户以上的自然村为单位,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大力推动乡村多规合一。丰富提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内涵,加快制定实施各专项规划,加快改善村庄生产生活条件。
(三)高质量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确保“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困难群众迁居发展致富。
1.2018年度项目全面开工。按照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盯紧盯牢目标,压紧压实责任,科学倒排工期,强化施工组织,全力推进2018年度132个项目建设,确保今年易地扶贫搬迁连战连捷。
2.2017年度项目全部完工。对2017年度251个搬迁项目,加快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资金结算、搬迁动员、分房入住等工作,确保76万人全部搬迁入住,同步开展对搬迁群众的全员培训,落实以就业为核心的生计保障和后续扶持“五个三”工作。
3.建成完工项目全面巩固。巩固扩大2016年以来搬迁项目脱贫成果,以安置点为单元进行全面梳理,对有劳动力家庭逐户落实就业措施,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完善社区管理和后续服务,解决安置户生计和就业问题,促进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合和稳定,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高质量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兜实兜牢脱贫攻坚网底。
1.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开设“绿色通道”,及时下达春季学期贫困学生资助资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做好教育扶贫资助。加强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不断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继续办好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制定开班时间表、任务量,层层分解落实。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支持力度。探索集团化推进“校农结合”。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依托中小学广泛发动农村教师,重点对少数民族、老年人、妇女等实施脱盲再教育。
2.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保)。开展大病集中救治,落实“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定联动报销比例”等“四定”措施。全面提升36种慢性病保障水平,实施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继续实施基层人才岗位履职能力培训,上半年开展一次万名医生巡诊义诊活动,指导基层做好疾病诊断、治疗、康复工作。
3.全面落实农村“危改”任务。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倒排工期计划,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保障各项计划任务顺利推进。鼓励和支持农村建筑工匠带头人及贫困户参与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工程建设。将农村危房“危改”“三改”纳入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范围,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五主体、四到场”制度。大力组织开展专家下乡送技术服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动态调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计划脱贫出列县开展调查。
四、行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省领导定点联系贫困县和定点包干极贫乡(镇)制度,坚持“省负总责、市(州)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具体措施,推动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革命,彻底摒弃陈旧的、不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早研究、早部署、早启动,确保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干又要带领干,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认真研究农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方向、路径方法和具体措施,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方式来一场革命;要组织政府部门和龙头企业、农户一起研究市场特点,一个产品一个产品、一个市场一个市场地研究,确保在产销对接上、流通环节上实现重大突破,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上规模、扩产量、成批量。
(二)落实工作指导组机制。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农委、省扶贫办等部门,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抽调熟悉农业生产管理、产业化经营的业务骨干,组建8个产业扶贫指导工作组,采取“送经验、送办法、送技术”等方式,对除贵阳市、贵安新区以外的8个市(州)产业扶贫工作进行指导。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指导工作的统筹调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分别听取8个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及时推动解决。
(三)用好用活扶贫资金。重点抓好扶贫产业子基金落地使用,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同步安排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确保于4月30日前完成并全部录入“扶贫产业子基金大数据管理平台”。各市、县要组建项目实施专班,指导受资企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上半年分批次举办扶贫产业子基金投资项目洽谈会、产销对接会、招商引资会,确保每个市、县都有实力较强、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龙头企业签约落地。进一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各类资源要重点向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和深度贫困村倾斜。鼓励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机构针对扶贫产业发展特点开发保险产品,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全面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转变作风上来一场革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开展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格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执纪监督,强化问责追责。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工作脱离实际、作风简单粗暴,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省级领导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深入联系挂帮的贫困县和极贫乡(镇),开展作风治理大排查。
(五)深入开展扶智扶志“双扶”活动。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作为扶智扶志“双扶”活动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安排,围绕提升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周密部署、精心谋划,强化落实。要充分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对农民开展法治教育、德育教育、励志教育,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传统美德,纠治好逸恶劳、争戴穷帽、不赡养老人、不抚育儿女、坐等政府送钱送物等陋习恶习。要高度重视对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发动,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要不断完善村民自治体系,充分发挥其治理主体功能,特别是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把村规民约纳入合作社章程,把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和行为规范。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地要持续做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选派工作,选优配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确保选得准、派得对、驻得牢、干得好。对现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全面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调整,大力选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干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在扶贫产业链上、建在合作社上、建在生产小组上。要选好配强合作社带头人,充分发挥政治核心、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塘约经验”。要建立健全服务群众机制,以优质服务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源。
(七)强化督导检查。督查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扶贫办组织实施。通过采取专项督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现对市、县和省有关部门全覆盖。督查结果作为贵州省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