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三个场所”让 易地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作者:李玉荣 时间:2018-03-09 阅读:594
本报讯(记者 李玉荣) 近年来,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威宁积极主动建设经营性公司、小型农场、公共服务站“三个场所”,让易地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建设好经营性公司。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化管理、贫困户参与、公司保本微利”模式,由县级政府委托特定的经营性企业,引导搬迁群众将可经营性资产交由企业统一经营,经营所得收益用于补贴安置区物管、水电等基本生活开支和扶持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降低搬迁群众生活成本,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
建设好便民微田园。结合实际,采取统一规划、政府补助方式,在有条件的安置区附近流转一定面积的农业生产用地,划块提供给年纪较大、依恋故土、依恋农耕生活和难以在非农领域就业的搬迁群众耕作,解决他们的日常生活所需。
建设好公共服务站。建设便民服务设施,设立移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安置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托管中心等服务场所,建设集开放性、实用性、多功能性为一体的文化活动广场,将安置区打造成和谐幸福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