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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县林业局四举措助推国有林场改革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8-03-16 阅读:198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自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以来,县林业局结合全县国有林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改革的主要任务和举措,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用好用活政策。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针对全县两家企业性质的林场,力求做到既符合文件精神,又切合自身实际。如威宁自治县木材公司,因为拥有县内森林资源多,根据“因养林而养人”的原则,以其森林资源参加改革。
  强化资源整合。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原则,采取将两家企业性质的林场撤销,将国有黑石林场的1.24万亩、木材公司的5.34万亩森林资源以及其资产、人员及其债权债务划归属于事业性质的国有新华林场,同时再将县林业局管理的2.45万亩零星国有林全部划归国有新华林场,使原国有新华林场的森林总面积由原来的0.96万亩增加到现在的9.03万亩,并将林场更名为“威宁自治县国有沙子坡林场”,从而达到了整合资源和规范化管理的目的。
  妥善安置职工。按照“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以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将原国有黑石林场和木材公司115名退休职工和经过县人社局组织考试合格后的59名在职职工划转为事业身份人员,提高了工资待遇,保证改革稳定。
  进行改革组建。改革后新组建的“威宁自治县国有沙子坡林场”,经报请贵州省编委会批准其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国有沙子坡林场成为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功能稳步增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新型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