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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作者:记者 周星 实习记者 袁娇 时间:2012-10-29 阅读:361


  本报讯(记者  周星  实习记者  袁娇) 10月25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周跃宁、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春,自治县副县长郑懿,自治县长助理任廷鸿,自治县法院院长马跃及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光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以来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以来刑事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威宁县草海慢行道建设项目和威宁县滨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BT回购款列入年的财政预算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以“委托代建”模式运作威宁县2012年草海镇人民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威宁县西海码头建设项目和威宁县滨海片区支路网工程项目BT回购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以来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等上述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波的委托,刘春在会上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经会议投票表决,任命马树林同志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颁发了任命证书。会议表决通过县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
  发改、财政、住建、水利、城投公司等县直部门负责人,牛棚、玉龙、黑土河、海拉等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