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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我县召开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启动大会

作者:张锋 时间:2012-10-29 阅读:374


深化改革 强化措施 督促落实
我县召开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启动大会

 
  本报讯(记者  张锋) 10月25日,我县召开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启动大会。会议要求,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重要性,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自治县副县长禄云出席会议,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李正超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是广大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缓解我县工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工资发放的透明度。
  会议强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由于工作变动,人员编制已到新的单位,而工资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科级干部,必须立即将工资手续划转到新的单位。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必须立即对干部职工“长期请假在外兼职、做生意、居住外地以及子女上学陪读的人员;自动离职、长期旷工的人员;未经单位批准离岗学习或经批准脱产学习但不按时归队的人员;因病或因事长期请假未按规定办理扣发工资手续的人员;办理辞退手续但仍然在领工资的人员;受处分未按规定办理工资降级或停发工资的人员;服刑未按规定开除公职仍领取工资的人员;受刑事处分领取生活费但长期不在岗的人员;调出不下编、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套取工资的人员;死亡不注销,未按规定办理停薪手续的人员;遗属补助对象失去了享受条件的人员;其他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的人员”等十二类“吃空饷”人员和单位借用人员进行严格清理,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必须尽快使用工资软件,同时按要求如实提供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资料及相关信息的变动依据。严格机构编制和实名制管理,凡过去因人事变动而未严格按规定办理工资转移手续的,务必在11月10日前将工资手续转入所在单位。凡涉及人事调整,各单位(人员调入单位)务必在行文之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持调整、调动文件到县编委办办理上编手续;一般干部职工工作调动的,除持调动文件外同时必须持经县编办办理的增员审批表(时间同上)到县编办办理上编手续,无增员审批表的,县编办一律不予上编;在办理上编手续时,调入人员或人员调入单位务必同时将该人员工资转入调入单位;退休、死亡和调出县外人员,人员调出单位必须持相关依据或出具相关证明,于当月25日至30日到县编办办理下编手续。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从组织上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提供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参与,财务人员要认真测算、准确编制,积极配合,确保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各环节顺利衔接。各单位要建立工资统一发放岗位责任制,严肃工资基金管理,切实做好工资管理工作。县编办负责审核纳入《威宁自治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实施方案》管理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和实有人数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补助等工作,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台账,建立人员和工资数据库;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县编办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实有人数和应发工资、补助额等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建立工资预算档案,并负责与代发工资银行签订服务协议,把资金分解支付到个人;代发工资银行负责按时、准确地将工资、离退休费和补助费等支付到个人账户,并将代扣款项分别划缴指定账户;建立管理程序,健全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威宁自治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实施方案》,建立统发工资内部运作管理程序,完善内部操作流程。要围绕财政统发工资相关政策,紧扣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考核内容,重点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薄弱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同时,细化考核方法,以科学求实的精神抓落实,将目标逐一细化、分解,使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有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有检查督促和考核奖惩;加强人员、工资信息审核,严肃纪律,确保阳光操作。编制部门要以统发工资为契机,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威宁自治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要求,加强人员、工资信息审核,保证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准确完整、不重不漏,组织、人事部门要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台帐,建立人员和工资数据库,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在编制范围内严格控制人员增长,规范工资管理。要按要求如实提供人员工资资料及变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单位上报人员数字及标准不实,以及对离退休、退职、开除、死亡等人员变动不及时上报,或在编报中弄虚作假,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对单位及相关人员予以处罚,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县人行、县财政局依法对代发银行办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业务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对未能确保资金安全、按时、准确发放的,将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处罚,财政部门将终止其工资代发业务。宣传要及时到位,为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对预算改革工作的宣传,为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为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营造气氛,促使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在12月底做好各项发放准备工作,保障2013年元月份正常发放工资。
  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负责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