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
作者:袁亮 时间:2018-03-21 阅读:376
本报讯(通讯员 袁亮) 日前,威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专项斗争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征地拆迁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以及村(居)“两委”和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势力,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三类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斗争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责任落实,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筛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制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