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期间免费发放“祭奠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02 阅读:181
广大市民:
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节平安,倡导“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向县城周边的群众免费发放“祭奠树”,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4月3日至4月7日
二、领取地点:凤山寺路口、公墓路口、泰丰园、东山学校、小海镇镇政府、龙场岔路口、金钟中学、老双龙街上、双龙政府、耿家屯。
三、领取对象:有祖坟在辖区内的市民,凭身份证,每人可以领取2株“祭奠树”。
四、要求:
1、市民在上坟期间自带工具自行栽植。
2、“祭奠树”必须栽植在非城市规划区内的坟头墓地。
特此通知。
威宁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