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金融业一季度创国税收入1294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8-04-13 阅读:191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全面推开“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全县金融业借力改革“东风”,尽享改革红利,发展势头强劲,今年一季度,全县金融业共创国税收入1294万元,同比增长23.95%,增收250万元。
据了解,县国税局对金融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减轻税收负担。规定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可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使其税收负担减轻了40%。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1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县国税局按照街道划分责任片区,对金融业纳税人上门“一对一”辅导,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税收优惠账务处理、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升级版增值税发票使用、远程抄报税、网络申报等业务操作技能及应注意事项,有效防控税收风险。同时,组织人力研究分析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对纳税人申报缴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建立税收优惠总账和明细账,实现政策落实的过程管理、痕迹管理。此外,该局还利用QQ、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由税务干部随时与金融业纳税人在线互动交流,为其答疑解惑。认真听取金融业纳税人在税收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纳税人“量身定制”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