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严把“五关”推动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作者:王丽娟 舒洁 吴芬 时间:2018-04-18 阅读:195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丽娟 舒洁 吴芬) 2015年以来,威宁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扎实稳妥推进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步入常态化轨道,进一步健全职务职级制度配套措施,严把“初核、民主测评、考核、审批、待遇”“五关”,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积极性。
严把初核关。由符合拟晋升职务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专人核查个人档案,填写《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务与职级初审登记表》,坚持公道正派,深入细致的原则,对照职级晋升范围、职务、任职年限、程序、工资级别、年度考核结果及处分影响等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严格把关,对初审符合晋升或转任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经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
严把测评关。将初核、复核结果反馈拟晋升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初核、复核人员现任职务为科员及以下的,由所在单位考核和进行民主测评;现任职务为副科级以上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测评工作在本单位进行,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上的由领导班子成员、各股(科、站、所、室)负责人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下的由全体人员参评。原则上民主测评获得“称职票以上”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且“是否同意晋升职级”意见中同意票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考核合格。
严把考核关。晋升正科级职级及以下的,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或书面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晋升副处级职级的,还需同时征求县几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意见,通过查阅相关工作情况资料等方式,结合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及掌握的其他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使考核结果与日常工作的勤勉度、工作成绩联动挂钩,真正发挥出运用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功能。
严把审批关。征求县纪委、县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意见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不良反应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现任职务为副科级以上的拟转任正科级,晋升正科级、晋升副处级的由县委审批;党群系统现任职务为科员、办事员晋升副科级、转任副科级、转任正科级的由县委组织部审批;政府系统现任职务为科员、办事员晋升副科级、转任副科级、转任正科级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严把待遇关。对通过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并审批行文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批单位严格审批职务职级变动调资表,及时兑现工资待遇。晋升职级人员不能按照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仍按现任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在现任职务层次基础上按现行规定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目前威宁符合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共624人,已全部行文明确,并兑现了相关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