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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县法院设置诉讼服务站创新便民服务模式

作者:臧红梅 时间:2018-04-25 阅读:201


   本报讯(通讯员 臧红梅) 日前,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站,以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两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威宁自治县司法局诉讼服务站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明确了诉讼服务站的各项工作职责,确定了各诉讼服务站的诉讼联络员。为解决人民法庭撤并后群众诉讼难问题,有效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2016年,为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优化法庭设置,威宁实行了法庭并撤,将原来的18个人民法庭撤并为9个人民法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逐渐增强,人民诉讼需求也逐渐提高。由于威宁面积宽、高海拔、多山地的地理特征,群众诉讼成本较高。为了满足群众需要,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县人民法院前期召开会议,研究在未设立和因司法改革而撤并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置诉讼联络服务站。会后,县人民法院院和县司法局洽谈沟通,两部门决定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站并出台了《工作规程》。目前,诉讼服务站已进入建设阶段。
  根据《工作规程》的规定,诉讼服务站有专人办公,主要办理法律咨询、材料接转、诉讼指导、诉前调解、办理登记立案、引导司法确认等业务。《工作规程》还明确了诉讼服务站办理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不适用诉前调解的案件范围和申请司法确认应提交的材料等。
  诉讼服务站的设立是县人民法院创新便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登记立案,让群众少跑路,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通过诉前消化案件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同时还通过多方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走向多元化,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