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8-05-02 阅读:215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今年以来,威宁民政系统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围绕进一步提高精准度、增强获得感,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
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行动。按照保障水平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工作不放松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2018年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570元/月和323元/月,提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现已拨付2018年1-3月城低保资金492.69万元,农低保资金5445.65万元;划拨2017年度返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免费电费电量52112户284.90万元;待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完成后,按新标准发放2018年4月份城乡低保资金并补发1-3月城乡低保提标资金。
深入开展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2018年初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威宁自治县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方案》并开展救助工作,现已救助特殊困难家庭1464户,支出救助资金1055.1万元,户均救助7207元,还有19个乡镇(街道)正在进一步统计中,待统计完成后再次划拨特殊困难救助金。
加强重点人群关爱救助保护。切实抓好4780名农村留守儿童、1712名困境儿童、1113名留守老人及3295名五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帮扶服务工作。为低保、五保、优抚等123768位困难群众代缴参合金1485.22万元;发放1—2月孤儿基本生活费1270800元,医疗救助1233人,支出288.99万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50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一次性临时救助7526人,发放救助金1128.90万元;下拨1-3月特困集中供养474人供养金145.60万元,分散供养2857人供养金692.48万元。
加强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认真组织和做好冬春救助调查评估、方案制定、资金筹措、对象确定、物资采购、款物发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018年来共计下拨乡镇救灾资金300万元,发放冬春生活救助粮815吨,发放春节慰问油50余桶(5公斤/桶)、棉被200余床、粮食400余公斤、帐篷30顶,完成2017年度12个乡镇125户灾后重建工作调度、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加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通过开展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在客车站和火车站设立了两个临时救助点,保障了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支付精神病人救助资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