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白萝卜”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
作者:叶启伟 时间:2018-05-04 阅读:244
本报讯(记者 叶启伟) 日前,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燕潮酩酒等24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8年第33号)中发现,在新公布的24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单中,“威宁白萝卜”榜上有名。
该公告显示:(一)威宁白萝卜产地范围:贵州省威宁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二)专用标志的使用:威宁白萝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威宁白萝卜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据了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的是产自特定区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标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威宁白萝卜”是继“威宁党参”“威宁荞酥”“威宁荞麦”“威宁洋芋”“威宁芸豆”“威宁苹果”之后,又一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威宁农特产品,为威宁的农特产品再添国家级“金字招牌”,必将提高“威宁白萝卜”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县农业品牌化建设,同时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