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辱骂威胁执行法官
作者:臧红梅 时间:2018-05-09 阅读:256
发短信辱骂威胁执行法官
威宁一男子被司法拘留5日
本报讯(通讯员 臧红梅) 威宁男子陈某万因不满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的法律行为,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辱骂、威胁执行法官,被法院司法拘留5日。
2016年5月6日,陈某万和陈某朋、陈某忠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撕打,该事件致使陈某朋、陈某忠受伤。陈某朋、陈某忠受伤后,被家人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两人均被诊断为头部外伤及全身多发性原组织挫伤,住院17天,共花费医疗费4229.61元。
事件发生后,陈某朋、陈某忠将陈某万诉至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被告陈某万赔偿二原告各项损失8605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陈某万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万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知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陈某万既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依法报告财产情况,并且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告后,陈某万仍置若罔闻。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陈某万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扣划并通知被执行人陈某万,陈某万不满法院的冻结、扣划行为,对执行法官出言不逊并扬言要找执行法官的“麻烦”,事后还发短信辱骂、威胁执行法官。
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法院迅速展开调查,经核实辱骂短信均系陈某万本人所发。5月2日,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陈某万传唤到院并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在此过程中,陈某万拒不改正错误,仍不停对执行法官进行辱骂。当天,县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陈某万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5日的处罚并将其送往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