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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

威宁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8-05-14 阅读:290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威宁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及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抓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坚持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原则,高站位研究整改事项,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高强度推进督促检查,高频次开展宣传发动,高效率推动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高站位研究整改事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反馈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以常委会、专题会、推进会和实地督查、现场指导等方式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常委、自治县委书记肖发君,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多次率队赴杨湾桥饮用水源地、草海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等整改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整改点实地调研,现场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涉及部门协力扎实推进整改。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等县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23个以县级(厅级)领导兼任组长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逐块压实整改责任,逐项推动问题整改。
  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组建整改方案起草专班,全面负责整改方案草拟工作。县委2次召开常委会专题审议整改方案涉及目标、整改措施,县人民政府多次召集涉及部门研究修订整改方案,并多次向县四大班子领导及草管委发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威宁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方案》,于2017年9月9日向省整改办呈报。去年9月11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威宁上报的整改方案并原则同意行文实施。精心制定整改子方案,明确牵头部门主体责任,认真对照省整改办批准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一制定子方案,层层扣紧整改责任,环环压实整改任务,形成上下一体,左右串联的“网状型”整改责任体系,强力推动问题整改。
  高强度推进督促检查。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从人大、政协明确2名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督导专班,负责跟踪督查涉及单位、部门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情况,适时通报整改进度,对工作不实、推诿扯皮的部门紧盯一督到底,传足严实整改责任。下发《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和交办群众信访投诉案件整改落实督查督办通知》,逐一细化整改问题责任,靠实各涉及部门整改责任,对照时间节点抓实问题整改。建立县级领导与责任部门双线督办机制。出台《县纪委关于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方案》,拟定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责清单,下发各涉及部门遵照执行,提前告知整改时限、整改事项、整改责任,督促树立目标意识,增强时效观念,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避免事后追责问责。
  高频次开展宣传发动。明确各问题整改专班宣传责任,深入涉及整改企业、群众家中面对面宣讲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正能量参与支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高频次、高规格、高质量,及时发布、整齐发声的报道标准,充分利用县域“一台一报一网”平台,大力宣传报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成效,深度报道问题整改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知情权,实现监督问题整改群众化。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威宁的19个问题(其中16个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按时序进度应完成整改7个,实际完成整改14个,提前完成整改7个,完成率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