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落实7项减税措施支持企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作者:杨旭东 黄平 时间:2018-05-14 阅读:241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黄平) 自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对研发仪器、设备扣除上限提高到500万元,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额,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上限提高至8%和印花税减免改革措施后,威宁认真贯彻落实7项减税措施,支持企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研发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上限达到500万元,今年我厂打算购进好一点的研发设备,之前担心设备太贵,不敢购进,这一下好了,扣除上限提到这么高,可以买了;同时,买设备可能会导致我们企业暂时亏损,国家给了我们10年的弥补亏损期,这些政策太好了”,中复连众(贵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龚娜说。据悉,该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一季度亏损128.55万元,如果年度亏损的话,弥补亏损期可延长至2027年,且在亏损期内可购进研发设备,助推后期生产能力和效率,提升企业利润。
“我们去年应纳税所得9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3.75万元,这几年我们年利润都在90来万元,全都是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今年好了,如果按应纳税所得90万元计算,可以直接减免13.5万元税款,太好了”,威宁某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这样说。据统计,参照去年企业申报情况,全县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至100万元的企业共有12户次,涉及应纳税所得额832万元,此部分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124.8万元,加上50万元以下企业减免,今年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315万元。
为将上述减税“大红包”不折不扣地送到纳税人手中,县国税局将任务细化并逐一落实,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多渠道向纳税人宣传优惠政策,通过国税微信公众号推送减税政策表、分局下户辅导、服务厅公示、纳税人学堂讲解等手段送政策到纳税人手中。
威宁还联合市国税局所得税科专家下户,直接到中小科技型企业生产一线去,向纳税人手把手宣传解读扣除上下标准和弥补亏损期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税福”送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