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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5-16 阅读:151


   康远超,男,身份证号:522427198404230032,你于2018年3月10日至今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15个工作日,请在登报之日起五日内返校上班,否则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自治县哈喇河镇牛街小学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