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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7

高效节能灯看我县百姓低碳新生活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2-03-07 阅读:318


  三月的威宁,阳光明媚,花香鸟语,人勤春更早,处处唱响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新旋律。
  夜幕降临之时,喧闹的小城复归宁静,昔日暗红的白炽灯换成高效照明灯,远看似星河灿烂,家家户户荧光溢彩,笑声朗朗,群众幸福指数不断递增……人们的意识正在改变,大众生活水平正在快速提升,正在唱响由高耗高排低效向节能减排低碳转变的新生活序曲。
  “以前我们点40瓦的老灯泡,一红一红的,还老耗电,七八点的时候光线更弱,现在好了,国家补贴一半给我们发节能灯,25瓦的比100瓦的还亮,孩子做作业不再重新买小台灯,省钱又省电,家里亮堂堂的。”采访中,草海镇响塘村村民李友友说。
  据介绍,我县结合实际,按照“大宗用户重点选择目前低效照明产品用量大,照明时间长的用户”原则,重点在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宾馆、学校等单位开展节能灯的推广使用,适度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还在城市景观、道路照明、工矿企业等改造工程中,推广使用高压钠灯。
  “为做好日常组织、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及中央、省、地、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我们采取发改局、财政局联手,发改局牵头的工作格局,成立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县发改局相关人员说。“工作中,实施单位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产品推广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并按中标承诺做好售后服务,进行免费安装、调试。”
  推广工作准备阶段,扎实做好宣传工作,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向群众宣传中央财政补贴购买节能灯的有关政策,介绍节能灯的购买方式、配送方式、售后服务网点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实施阶段,明确责任,发布大宗用户、居民用户购买程序,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倒买倒卖节能灯的行为,严格禁止各类标示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的节能灯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和销售。支持基层节能部门、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展与推广相关的需求统计、宣传资料、组织联络等工作。
  据统计,2011年,全县共投资289757.30元,发放高效节能型荧光灯2.2万支,分为紧凑型和高频直管型两类,惠及县直四个部门和35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