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18-05-24 阅读:255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近期以来,为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和谐稳定。截止目前,该局共受理各类纠纷560余件(其中医患纠纷31件,调解成功31件),调处556件,4件还在鉴定中,调处成功548件。
矛盾纠纷排查与法治教育相结合。遵照年初司法行政工作要求,认真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局及39个司法所工作人员、编外司法助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步提升调解能力。然后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进行化解。依托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综治、信访及平安服务中心等部门力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普法骨干、普法宣传员的职能作用,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县城与下乡法治宣传活动,为百姓发放法治宣传册及书籍,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因地制宜、认真排查、妥善化解。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互联互动,并结合各地风土人情,民族宗教信仰情况勤走访,多调查,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既做好普遍排查,又做好重点排查,既排查遗留的各类老问题,也排查出现的新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分类逐一登记建档、认真梳理,反复研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对排查出的纠纷在纠纷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快速反应、多方联动、依法处置、果断化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坚持从快从速的原则,接到报案后组织人手制定调解方案,与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实地勘验,多方调查了解,分梯分批逐一开展调解,依法找据,结合地方公序良俗,依理融情,因人施调,法理情并用,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