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作者:李欢 时间:2018-06-04 阅读:244
本报讯(记者 李欢) 5月31日,全国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是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的具体体现,是遵循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会议要求,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要准确抓住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推动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中分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直接监管工作的领导,履行统筹协调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中其他领导干部要承担支持保障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抓好制度建设,强化终端治理,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等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威宁分会场收看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