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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7

威宁中小学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启动

作者:李玉荣 时间:2012-11-07 阅读:224


威宁中小学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  李玉荣) 11月5日,记者从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县2012 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工作全面启动。全县35个乡镇中学、威宁四中、威宁特殊教育学校、羊街中心校、岔河中心校18104 名中小学寄宿贫困生,将获899.6375 万元的生活费补助。
  据了解,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是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县要求,各学校要务必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狠抓落实,讲究方法,循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把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据悉,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父母双亡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农村因病致贫家庭的学生;农村因灾返贫等情况之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学生优先给予资助。小学1000 元/生·年,初中1250 元/生·年。
  在资助金发放过程中,我县要求各学校务必做到“一个必须”和“六个绝不准”。即: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绝不准对孤残、特困学生的资助有遗漏现象,绝不准不规范、不按时发放,绝不准发放标准不到位,绝不准发放资金有剩余,绝不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绝不准抵扣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