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举措促进 社会办医政策落实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8-06-21 阅读:178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近日,笔者从威宁卫生部门获悉,近年来,为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办医,促进威宁医疗服务快速发展,缓解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要,威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和中共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规范和鼓励社会办医改革实施方案》(毕改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多举措促进社会办医政策落实,积极引导民营医院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卫生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对全县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发挥重要作用。
强化规划引导。调整威宁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参与办医;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大型设备购置的限制进一步放宽。
严格准入审批。将社会资本参与举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和审批时限等项目纳入政务中心卫计窗口集中办理;对举办人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其服务范围、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技术准入等方面,凡符合准入条件的均不限制,不额外增加前置审批事项,不限制社会办医经营性质。
加强社会办医服务与监管。医疗服务直接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放开社会办医准入的同时,必须严格要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技术进行资质审核,并加强服务与监管,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好。按照放开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过度医疗、乱收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突出问题。
截至今年5月底,威宁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12家,其中县人民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监督所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3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民营医院39所、个体诊所29所、民营医院县直15家、乡镇24家,二级综合4家、二级专科2家、一级33家,民营医院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35%;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4433张,其中县人民医院510张、中医院100张、妇幼保健院85张、基层卫生机构1266张、民营医院2470张,民营医院床位占全县医院床位总数的55%。总体看来,威宁社会办医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