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举措”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作者:马关等 时间:2018-07-10 阅读:177
本报讯(通讯员 马关等) 今年以来,威宁司法局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措施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为构建“平安和谐威宁”提供了治安保障。
强化机构设立。该局成立社会治安秩序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层股,各科室及司法所,及时上报矛盾纠纷隐患,由基层股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该局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以“4+1”方式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预防,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
强化纠纷排查。该局39个司法所各负其责,依托基层基础,定期排查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011件,成功调处988件,调解成功率达97.7%。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46件、邻里纠纷80件、合同纠纷186件、损害赔偿纠纷62件、山林土地纠纷232件、征地拆迁纠纷25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件、劳动争议纠纷20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5件,其它纠纷100件。
强化信息报送。以基层司法所为主体,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各基层司法所的能动作用,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切实做到全面掌握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从而把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触角延伸到全县每个角落。同时,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定期向县政法委、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通报相关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及时掌握影响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