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2-11-13 阅读:326
离岗公告
李博、杨元科同志:
你们于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11月8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岔河中学
2012年11月13日
姜维同志:
你于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11月8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县岔河第二中学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