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两明确、两严格”规范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工作
作者:罗海昌 张威 时间:2018-07-17 阅读:178
本报讯(通讯员 罗海昌 张威) 近年来,威宁坚持“两明确、两严格”从严规范干部档案查借阅工作,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的信息资源库作用,更好地服务干部人事工作和人才工作,提升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明确查借阅单位的范围。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查借阅干部档案申请。其他单位和个人因工作确需查借阅的,按照隶属关系或人事关系由上述单位代为查借阅。
明确查借阅档案事由。明确了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境)、退休、工资待遇、治丧、制作档案副本等组织人事工作,办理案件,办理社会保险、公证,经县委或县委领导同志批准进行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或人物传记、举办展览或纪念活动等事由才可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严格履行查借阅档案手续。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须由两名政治素质好,了解档案工作且是中共党员身份的查借阅档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担任,查借阅档案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程序查借阅档案。
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查借管理,对违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