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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7-18 阅读:136


 
   下述机动车已达强制报废期限,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从报废之日起,机动车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予以处罚。
号牌号码 有效期止 所有人
F72643 2015-4-30 朱启静
F71927 2015-2-28 陈昌培
F72113 2014-9-30 卯申朝
F72418 2014-11-30 卯国发
F03017 2012-9-30 程涛
F71715 2014-9-30 赵升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