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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5

威宁多管齐下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8-07-25 阅读:222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近年来,威宁把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作为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新常态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以“一中心四平台”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制定《关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不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抓好涉检矛盾化解,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带案下访制度。认真做好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案件的分流、处理和催办督办工作。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68件,审查处理68件,审查处理率100%。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群众15次30人,检察长带案下访3件6次。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3人,不起诉17人,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法司合璧,建立基层“诉讼服务站”。为有效解决因法院司法改革而撤并法庭给部分乡镇群众诉讼带来不便的问题,县人民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威宁自治县司法局诉讼服务站工作规程》,在不设法庭的21个乡镇设置诉讼服务站。根据该工作规程规定,诉讼服务站设立在乡镇司法所,承担人民法庭的委托调解、委托送达等相关业务,如调解不成的直接登记立案,确定开庭时间后直接通知辖区法庭。目前21个基层诉讼服务站全部完成挂牌并正式开展工作。
  部门联动,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由县妇联牵头,协调组织司法、民政等部门共同建立基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构,从妇联、司法、民政工作人员和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维权志愿者中选聘人民调解员。主动或依申请调解婚姻、赡养、扶养纠纷、继承、财产分配享有权益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有效促进家庭和睦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